税务所根据最新疫情部署: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

疫情税务政策社保账务处理

疫情税务政策下的社保账务处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疫情期间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时的账务处理:会计分录: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其他应付款——社会保险费,贷银行存款。说明:此分录用于记录企业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其中单位部分和个人部分需分别列明。

疫情减免的社保的会计处理如下:疫情下企业缴纳已经减免的社保费时:会计处理:企业应根据减免后的社保费金额,借记“应付职工薪酬——社保费”和“其他应付款——社保费”,贷记“银行存款”。

重点说明: 疫情期间,社保减免政策减轻了企业的负担,会计处理时需准确反映减免后的实际缴纳情况。 “应付职工薪酬”科目用于核算企业应付给职工的各种薪酬,包括社保费用等。 “管理费用”科目则用于核算企业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所发生的管理支出,包括计提的社保费用等。

会计分录:借:银行存款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保费用 其他应付款——社保费用说明:此分录反映了企业收到社保退费的处理,包括可能存在的单位部分退费和个人部分退费。个人部分退费应冲减之前代扣的个人社保款项。

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税费服务举措有哪些?

比如,拓展升级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4月1号起,进一步扩大对新办纳税人免费发放税务UKey的试点,推进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又如,进一步拓展网上办税缴费事项范围,依托电子税务局实现纳税人90%以上主要涉税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将发票领用非接触式比例提升到70%。

纳税人提供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运输收入免征增值税;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及居民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收入免征增值税;对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扩大产能购置设备允许企业所得税税前一次性扣除;对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组织进口的直接用于防控疫情物资免征关税。

扩大捐赠免税进口物资范围。鼓励公益捐赠方面的税费优惠: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应对疫情的现金和物品允许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税前全额扣除;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捐赠应对疫情物品允许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税前全额扣除。

兴实业稳就业,创新驱动经济高质量发展。重服务,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优化环境有条例,两个规范齐落地。税收服务好差评,满意与否您点击。提升办税缴费便利化,新办企业涉税集成四个一。财产行为税申报一体化,车辆购置税申报可免填。全面推进网上办理,税务文书电子送达。发票服务持续优化,税务UKey免费发。

第二个关键词是:亏损结转年限延长。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那么新出台的这个政策规定,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第三个关键词是:主营业务收入占比。

一)不折不扣落实支持疫情防控的税收优惠政策。

疫情期间增值税优惠政策

第一条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

税收减免政策则涵盖了多个领域。例如,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取得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以及单位发给个人用于预防疫情的药品、医疗用品和防护用品等实物,都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此外,还有针对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种的减免措施。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规定,对纳税人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这里的生活服务包括了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娱乐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其他生活服务六大类。

一)增值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享受主体: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优惠内容: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享受条件: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的征收率或预征率。

疫情期间增值税税收的优惠政策 对纳税人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取得的收入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捐赠用于应对疫情的,免征增值税及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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